日前,北京正式啟動存量住房交易“帶押過戶”模式。居民出售在京住房可在原抵押權不解除的情況下直接辦理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不必先結清前一筆貸款。買賣雙方在不同銀行貸款也可實現“帶押過戶”。

副中心率先完成全市首例個人存量房買賣“帶押過戶”

以往居民出售二手房,需先結清銀行貸款、解除房屋抵押。要想在短期內還清房貸,售房人往往需要多方籌措資金。而在去年(2022年)11月12日,通州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心先行先試,為謝先生辦理了全市首例個人存量房買賣同銀行“帶押過戶”業(yè)務。

“這對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來說,都是全新的業(yè)務類型。”通州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王修慶說,登記中心反復研究政策、打通壁壘、再造流程。過戶時恰逢賣方因新冠疫情封控在家,登記人員通過賣方視頻確認、買方及抵押權人現場申請的“三方確認”方式,完成了全市首例個人存量房買賣“帶押過戶”及不動產抵押權設立業(yè)務,開啟了“一個窗口、三筆業(yè)務、合并受理、當日領證”新模式。

同年11月16日,通州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心又完成一筆跨行“帶押過戶”業(yè)務——買賣雙方貸款機構為兩家不同的銀行。“這一突破,率先拿出了‘帶押過戶’跨行辦理可推廣、易操作、能復制的‘副中心方案’。”王修慶說。

同時滿足4個條件即可辦理

有了城市副中心的試點經驗,今年(2023年)“帶押過戶”模式拓展到了全市范圍。

3月31日,市規(guī)劃自然資源委與北京銀保監(jiān)局、人行營管部、市住建委聯合發(fā)布《關于推進個人存量住房交易“帶押過戶”有關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北京市二手房“帶押過戶”模式。其中規(guī)定,即日起,本市個人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可自愿選擇使用“帶押過戶”服務,經原貸款銀行同意,交易時不必先結清前一筆貸款,便可辦理房屋過戶和抵押登記,由新貸款銀行直接向賣方和原貸款銀行支付資金。

申請二手住房交易“帶押過戶”服務的家庭需要同時滿足4個條件,一是本市個人二手房交易;二是買方必須是全款或者辦理的是個人住房商貸購房;三是賣方未結清的貸款必須是商貸,或是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部分的組合貸;四是所交易的住房在轄內商業(yè)銀行僅存一次有效抵押。

據了解,辦理“帶押過戶”首先需要買賣雙方自行或在中介機構居間服務下,達成房屋買賣意向,簽訂房屋轉讓合同,約定同意“帶押過戶”;第二步,買賣雙方需在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辦理房屋網簽;第三步,需向銀行申請“帶押過戶”;第四步,買賣雙方及相關方應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帶押過戶”登記手續(xù);最后,買方房貸發(fā)放,分別結清賣方原貸款及賣方實收款。

三筆業(yè)務一站式辦理

“帶押過戶”通過部門協同,已實現了不動產轉移登記、抵押權變更登記及抵押權設立登記三筆業(yè)務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式辦理。市民可選擇“本行或跨行”“貸款或全款”模式辦理,無須第三方增信機構提供擔保服務。

具體來說,買賣雙方均為貸款的,如果買方首付款和貸款金額之和不足以結清賣方貸款,賣方需向貸款銀行補齊差額部分。首付款將打入監(jiān)管賬戶,在確認“帶押過戶”完成后,銀行會將首付款和貸款劃至買方的貸款銀行賬戶,解除原賣方貸款的抵押權,并將剩余資金轉入賣方本人收款賬戶。如果買方為全款購房的,賣方貸款銀行則將用購房款結清貸款,解除抵押,將剩余資金轉入賣方本人收款賬戶。

通知要求,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在提供經紀服務時,要主動向買賣雙方介紹“帶押過戶”交易模式,不得強制使用“過橋貸”等增加交易成本。各商業(yè)銀行要主動完善內部制度,優(yōu)化業(yè)務流程,改進信息系統,建立健全風險管控機制,積極回應符合適用情形下客戶的“帶押過戶”需求。不得因辦理“帶押過戶”向客戶收取額外擔保費或服務費。

王修慶表示,新舉措將減輕買賣雙方資金壓力,降低房屋買賣的交易成本。同時,“帶押過戶”省去了有房貸的賣方的解抵押手續(xù),簡化了二手房的交易流程。這一措施將激發(fā)市場活力,推動北京二手房交易市場健康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