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青少年近視有了大動作。近日,教育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國家疾控局聯(lián)合印發(fā)通知,開展第8個全國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通知作出六項部署,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要求確保中小學生課間正?;顒?;中小學校每節(jié)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松,每天統(tǒng)一安排30分鐘大課間體育活動,讓學生有更多時間到戶外活動和望遠,緩解視力疲勞。

因為預防近視的硬性規(guī)定,中小學生有了30分鐘的大課間活動。相關醫(yī)學研究顯示,預防近視的效果跟體育活動的類型、強度無關,充足的光照是戶外活動防控近視的最關鍵因素。就是說,只要讓孩子們在戶外的自然光線下玩起來,不管玩什么,那就能夠達到預防近視的效果。

秦皇島某學校的學生在大課間練習“花式”籃球操。新華社記者 楊世堯 攝

但是,大家還有另一個擔心,那就是:這兩年有關讓孩子在課間自由活動的民間呼吁、紅頭文件已經不少了,執(zhí)行效果究竟如何?遠的不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guī)定》明確,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游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而現(xiàn)實的骨感是,近幾年來有關“消失的課間十分鐘”的報道不斷,因為孩子下課不能自由走動、交流而不得不搞“廁所社交”,成了全國兩會上的熱議話題。

從“廁所社交”“課間圈養(yǎng)”到“消失的課間10分鐘”,一個個出現(xiàn)在熱搜榜上的新詞,其實描述的是同一個老問題:孩子在校期間不能自由活動,甚至連體育課上的活動也被嚴格限制。

那么問題出在哪呢?真的是學校的規(guī)定太刻板,老師不近人情嗎?其實,老師都委婉地表達了擔心:學校不是“無限責任”,課間的更充分釋放需要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發(fā)力。直白地說,學校還是因為擔心在課間10分鐘或者體育活動當中,孩子意外受到傷害,哪怕只有個別家長索賠,都可能對學校構成巨大壓力。于是,學校索性一刀切不讓活動,正所謂“沒有活動,就沒有傷害”。家長擲出的回旋鏢,終于落在所有孩子的頭上。

西安市某小學學生在進行課間活動。新華社記者 劉瀟 攝

其實,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最高法的工作報告中提供了解開校園活動死結的一種思路。最高法報告專門提到了校園安全責任的劃分:“小學生體育課意外受傷,家長起訴學校,校方已盡必要教育管理責任和救助義務,法院判定學校不擔責。對學校依規(guī)組織體育活動等不施以苛責,有利促進孩子健康成長。”

孩子在校園活動當中意外受傷,不應該讓學校承擔所有的責任。過往“和稀泥”的司法觀點,只會導致學校成為極端的風險厭惡者,最后還是孩子承擔下了所有。

讓孩子活動,就難免會發(fā)生一些損傷,關鍵是風險的合理分配。就法院而言,公正的司法裁判,能合理分攤權利和風險,是一把解決問題的鑰匙。就教育部門而言,客觀考核校園傷害發(fā)生的原因,不一刀切地要求“校園零傷害”,也是一把鑰匙。就家長而言,面對磕傷擦破的孩子,明是非講道理,也是一把鑰匙。

唐山市某小學學生利用課間時間做“跳袋鼠”游戲。新華社記者 牟宇 攝

課間活動不僅有助于預防近視,對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身體發(fā)育、社交能力培養(yǎng)更是不可或缺,但是我們要學會理性地接受孩子成長難免遭遇的挫折和“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