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希利(1959-1982),生前是北京市電車公司二場101路售票員,1982年3月25日晚上,他乘坐15路公共汽車去上班的途中,遇到兩名擾亂公共交通秩序的歹徒,馮希利見義勇為,挺身而出,同歹徒英勇斗爭,不幸被歹徒用刀刺中要害,獻出了年輕的生命。

馮希利出生在一個普通工人家庭。受家庭環(huán)境影響,他養(yǎng)成了艱苦樸素、勇敢正直的良好品質(zhì)。

馮希利平時待人熱情,助人為樂,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經(jīng)常挺身而出與不正之風作斗爭。無論是和馮希利一起工作的同事還是生活有困難的鄰居,都經(jīng)常受到小馮的幫助。他曾多次在公交車上撿到丟失的物品,都及時交公,返還失主。

他心地純正、愛憎分明、富于正義感,碰到不合理的事情或者壞人壞事,他總是敢冒風險,主持正義,從不含糊。在一些人的眼里,這些都是管不著的“閑事”。有些同伴多次勸小馮少管這些事,免得惹麻煩。馮希利卻說:“大家都不管,社會上歪風邪氣就會更嚴重。維護首都社會治安,人人有責。我們不管誰管!”

1982年3月25日晚上8點多,馮希利在動物園站乘15路469號公共汽車到馬神廟接班。當汽車行駛到展覽館站時,張建利、陳大禹違反乘車規(guī)定,嘴叼香煙上車。女售票員多次制止,反遭、陳辱罵。面對這種惡劣行為,馮希利看在眼里,在心中。當汽車行至二里溝站時,陳大禹故意從中門走到前門下車,氣勢洶洶繼續(xù)謾罵,馮希利和其他乘客同聲斥責這種行為,但那個家伙還是罵不絕口。馮希利挺身而出,下車與他說理。不料,張建利從中門猛撲過去,掏出三棱刮刀向馮希利的右胳膊和左胸猛刺兩刀。與此同時,另一名乘客、北京電車公司111路電車司機林道忠也跳下車去制止。馮希利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手捂著胸部,提醒林道忠說:“他們有刀……有刀……”說話間林道忠也被兇犯刺傷臀部。兇犯乘機逃竄。馮希利倒在血泊之中,他因傷及要害,不幸獻出了年輕的生命。

馮希利在關鍵時刻見義勇為,為維護首都公共交通秩序和社會治安,同兩名尋釁鬧事的兇殘歹徒勇敢斗爭,用自己的鮮血和生命伸張了正義。

法網(wǎng)恢恢,殺人兇手張建利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罪犯陳大禹也受到了法律制裁。馮希利的模范事跡受到人民群眾的高度贊揚,中共北京市電車公司黨委決定授予馮希利“雷鋒式好青年”和“模范售票員”光榮稱號,號召廣大職工向馮希利同志學習。團市委追認他為共青團員,授予“見義勇為好青年”的稱號,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馮希利為革命烈士。

(英烈事跡材料由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