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鴻劼(1897-1927),湖北省鄂城縣人。曾任中共北京區(qū)執(zhí)行委員會委員、宣傳部長及組織部長,并主編北方區(qū)委機關刊物《政治生活》。1927年4月,范鴻劼與李大釗等同志一起被捕,28日在北京英勇就義,時年僅30歲。

1918年,范鴻劼考入北京大學理預科,在李大釗的影響和幫助下,投身到五四愛國運動的洪流之中。他和北大學生鄧中夏、黃日葵、高尚德等19人,在李大釗的具體指導下,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和準備工作,發(fā)起組織成立了北京大學“馬克思學說研究會”。1920年10月,在共產國際代表幫助下,李大釗親自組織了北京共產主義小組。“馬克思學說研究會”的大部分成員都成為北京小組的成員。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正式成立了。北京黨組織為貫徹中共中央關于迅速發(fā)展的方針,決定公開“馬克思學說研究會”組織,并大力開展活動。同年11月17日,范鴻劼和鄧中夏等人在《北大日刊》發(fā)布了《發(fā)起馬克思學說研究會啟事》。同時,召開了成立大會,建立了圖書室。范鴻劼被推選為圖書室經理。

1922年3、4月間,在北京黨組織領導下,掀起了一個反對帝國主義的非宗教運動。由范鴻劼和李大釗、高君宇等共產黨人參加,聯合各界人士,發(fā)起組織了“非宗教運動大同盟”。5月10日,在范鴻劼、鄧中夏等人的積極籌備下,經過周密的組織和安排,在北京大學三院召開了“非宗教運動大同盟”成立大會。范鴻劼擔任大會主席,會上他與李大釗、鄧中夏、黃日葵等被推選為大同盟干事。“非宗教運動大同盟”成立后,在上海、漢口、天津、長沙、成都等地,都設立了分會。

“非宗教運動大同盟”通過開展各種活動,促使一些青年的思想開始轉變,進而團結了廣大青年,削弱了教會勢力,迫使一些教會學校不得不改變強迫學生做禮拜及禁止學生開展愛國運動的狀況。“非宗教運動大同盟”是黨領導下的統(tǒng)一戰(zhàn)線組織,在領導北京人民進行反帝愛國斗爭中,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1922年,北京黨組織為貫徹黨的“二大”會議精神,建立同國民黨及其他社會組織的聯合戰(zhàn)線,決定由范鴻劼與繆伯英、蔡和森等人負責組織“民權運動大同盟”這一群眾團體,以便廣泛團結和教育廣大人民進行反帝反軍閥的斗爭。  

8月20日,“民權運動大同盟”籌備會在北京大學召開。范鴻劼、繆伯英等八人被選為籌備員,負責起草章程,準備召開成立大會等事務。8月24日下午,在北京大學三院大禮堂,召開了“民權運動大同盟”成立大會。會上通過宣言和簡章,決定發(fā)行《民權周刊》。范鴻劼擔任宣傳股主任。

為了進行廣泛的民權運動,打擊反動勢力對人民自由的限制,“民權運動大同盟”還發(fā)起了取消治安警察法運動,開展驅彭(彭允彝,當時的教育總長)斗爭等。在支持和聲援京漢鐵路“二七”大罷工的斗爭中,“民權運動大同盟”召開了緊急會議,決定向全國發(fā)出通電,組織了鐵路工人罷工后援會,派代表慰問工人。“三•一八”慘案后,“民權運動大同盟”被迫停止了活動。

范鴻劼是李大釗的學生,他是在北方跟隨和輔助李大釗工作時間較長的主要領導人,在黨內他搞過財務、宣傳、組織等多方面的工作。1926年3月底,黨組織為了保存革命力量,更好地開展工作,將過去公開的斗爭形式,轉為秘密的地下斗爭形式,并把國共兩黨的機關遷入蘇聯大使館內。范鴻劼也隨同遷入。

1927年初,黨中央調范鴻劼到武漢工作。但他看到北方的困難形勢,認為北方更需要自己。在他再三要求下,中央批準他回到北京。他繼續(xù)協助李大釗領導革命群眾運動。在秘密工作的條件下,他們開展了各方面的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北伐戰(zhàn)爭的勝利進軍。

1927年4月6日,反動軍閥張作霖不顧國際慣例,到使館區(qū)內搜捕革命黨人,范鴻劼被敵人逮捕。在獄中,他堅貞不屈、毫不動搖,表現了一個革命者的高尚品格。4月28日,范鴻劼與李大釗等人,大義凜然地走向刑場,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yè)流盡最后一滴血,獻出了自己的寶貴生命。

(英烈事跡材料由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