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的開國大典上,毛澤東主席莊嚴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許廣平委員發(fā)言:“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發(fā)言附議,要求討論決定。當天會議通過《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采擇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茲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